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5年10月
日发出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
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为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相关议案前,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需持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