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086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国芳集团股票代码:601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国芳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芳集团”)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芳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国芳 |
| 国芳集团、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张国芳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62242119540218**** |
| 住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
| 通讯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张国芳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 持股数量 | 280,500,000股 |
| 持股比例 | 42.12%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80,5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张国芳 | 280,500,000 | 42.12% | 张国芳先生与张春芳女士为夫妻关系 |
| 张辉阳 | 43,037,000 | 6.46% | 张辉阳先生系张国芳先生、张春芳女士之子 | |
| 张春芳 | 139,400,000 | 20.93% | 张春芳女士与张国芳先生为夫妻关系 | |
| 张辉 | 40,050,000 | 6.01% | 张辉女士系张国芳先生、张春芳女士之女 | |
| 合计 | 502,987,000 | 75.52%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与实际控制人张春芳女士为夫妻关
系,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张辉女士系张国芳先生、张春芳女士之女,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辉阳先生系张国芳先生、张春芳女士之子。张国芳、张春芳、张辉、张辉阳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国芳先生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长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安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张国芳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8,050.00 | 42.12 | 27,701.30 | 41.59 |
| 张春芳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940.00 | 20.93 | 13,940.00 | 20.93 |
| 张辉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005.00 | 6.01 | 4,005.00 | 6.01 |
| 张辉阳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03.70 | 6.46 | 4,303.70 | 6.46 |
| 合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0,298.70 | 75.52 | 49,950.00 | 75.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长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
月
日,张国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87,000股,减持后持股277,013,0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国芳集团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甘肃省兰州市 |
| 股票简称 | 国芳集团 | 股票代码 | 60108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国芳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持股数量:502,987,000股持股比例:75.5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减持数量:3,487,000股减持比例:0.52%减持后持股数量:499,500,000股减持后持股比例:75.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7月28日方式:集中竞价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安排。)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