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作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信达证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1次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的关联事项的表决。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
| 经纪业务 | 手续费收入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5,348,384.68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 4,905,468.07 |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887,215.76 | |||
| Cinda International HGB Investment (UK) Limited | 568,539.52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0,196.81 | |||
| 利息支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57,032.99 |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46,862.80 | |||
| 投资银行业务 | 财务顾问收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0,979,705.23 |
| 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603,773.59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19,245.28 |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149,444.28 | |||
| 证券承销收入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5,289,566.04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94,543.40 | |||
|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1,625,518.87 |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1,295,094.34 | |||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660,377.36 | |||
| China Cinda (2020) I Management Limited | 659,620.02 | |||
|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88,679.25 | |||
| 投资咨询业务 | 投资咨询收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由于客户需求随市场机会变化而变化,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3,764,150.99 | ||||
| CPI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4,648,051.75 | |||
| International High Grade Fund B,L.P. | 4,500,000.00 | |||
|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13,207.55 | |||
|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5,283.02 | |||
| 资产管理业务 | 管理费收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 由于管理规模和业绩受市场动态变化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5,345,188.62 |
| 盛云达(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066,779.91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661,129.70 | |||
| International High Grade Fund B,L.P. | 2,602,619.47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
| 盛达领先(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08,225.77 | |||
| 投资业务 | 投资收益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易金额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1,062,477.04 |
| 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814,442.61 |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3,043,376.43 |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2,680,208.02 | |||
| 上海信达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49,553.29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2,137.51 | |||
|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175,156.19 | |||
|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25,518.71 | |||
| 盛云达(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2,780.00 | |||
| 银行存款业务 | 存款利息收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341,223.18 |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8,192.76 | |||
| 短期借款业务 | 借款利息支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016,813.60 |
| 产品销售业务 | 金融产品代销支出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782,550.74 |
| 租赁支出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7,242,843.76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756,677.18 | |||
| 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7,392.27 | |||
(2)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投资业务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期末余额 |
| 投资业务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易金额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524,763,765.84 |
| 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210,068.51 |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 | 60,577,803.96 | ||
|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955,421.45 |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321,166.66 | ||
| 合计 | 740,828,226.42 | |||
2、往来项目及合同负债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及合同负债不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期末余额 |
| 应收款项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 31,022,541.13 |
| International High Grade Fund B,L.P. | 4,500,000.00 |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2,543,778.55 | |
| 盛云达(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700,000.00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62,788.35 | |
| 其他应收款 | 盛云达(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19,672,409.72 |
| CPI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17,703,112.00 | |
| 银行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8,908,594.26 |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10,109,264.41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85,884,355.77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2,810,102.39 | |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7,666,435.69 | |
| Cinda International HGB Investment (UK) Limited | 169,358.59 |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582.22 |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8,728,123.76 |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408,772.40 | |
| 短期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1,410,483.67 |
| 合同负债 |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71,698.11 |
|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25,786.17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 95,104.47 | |
| 合计 | 1,463,193,291.66 |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
| 交易事项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和上限 |
| 经纪业务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代销金融产品、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出租交易席位及使用PB投资管理系统等服务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承销保荐、 财务顾问服务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服务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交易事项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和上限 |
投资咨询服务
| 投资咨询服务 | 公司与关联方就投资标的发生行业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咨询、后市研判、质押证券委托处置等一揽子咨询服务 |
由于客户需求随市场机会变化而变化,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资产管理服务 |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资产和基金管理业务 | 由于管理规模和业绩受市场动态变化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投资业务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投资对方发行、承销(分销)或持有(管理)的股票、债券、衍生品、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化、非标产品等;公司与关联方在非集中交易场所进行的股票、债券、衍生品、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化、非标产品等交易;双方管理的产品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 |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易金额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股权交易,包含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 | ||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交易 | ||
| 融资业务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借入/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收益凭证、信用借款等,与关联方进行同业拆借、回购、法透业务等 | 由于融资金额和利率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资产买卖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股权、资产管理或基金份额等转让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担保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担保服务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财务资助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财务资助,包含借款、委托贷款等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其他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存款、租赁、物业、保险、律师代理、商标使用权等业务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 交易事项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和上限 |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双方相互提供证券、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衍生品服务等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投资业务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投资对方发行、承销(分销)或持有(管理)的股票、债券、衍生品、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化、非标产品等;公司与关联方在非集中交易场所进行的股票、债券、衍生品、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化、非标产品等交易;双方管理的产品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 |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易金额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股权交易,包含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 | ||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交易 | ||
| 融资业务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借入/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收益凭证、信用借款等,与关联方进行同业拆借、回购、法透业务等 | 由于融资金额和利率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资产买卖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股权、资产管理或基金份额等转让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其他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存款、租赁、物业、保险、律师代理、商标使用权、担保、财务资助等业务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和基金产品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8.6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卫东,主要业务包括:收购、受托经营金融
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2013年12月12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1359.HK),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其他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关联方
1、其他关联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述法人的关联方;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定价原则一致,能够保障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利益输送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信达证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1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信达证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汪家富 赵 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