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公司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含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为864,782,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0%。本次瑞元鼎实质押75,000,000股公司股份后,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367,989,800股,占其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42.55%,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
近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鼎实”)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完成了质押的手续,由此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本次质押是为配合2024年5月瑞元鼎实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质押业务的延期购回开展的,交行将于近期解除2024年5月对瑞元鼎实所持7,500万股公司股份的质押。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控制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袁仲雪(含其一致行动人) | 是 | 75,000,000 | 否 | 否 | 2025年10月22日 | 2028年3月10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67% | 2.28% | 延期购回 |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数量: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控制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袁仲雪 | 224,690,895 | 6.83% | 76,689,800 | 76,689,800 | 8.87% | 2.33% | ||||
| 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 556,365,180 | 16.92% | 216,300,000 | 291,300,000 | 33.68% | 8.86% | ||||
| 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 | 77,418,000 | 2.35% | ||||||||
| 袁嵩(一致行动人) | 2,300,000 | 0.07% | ||||||||
| 杨德华(一致行动人) | 4,007,969 | 0.12% | ||||||||
| 合计 | 864,782,044 | 26.30% | 292,989,800 | 367,989,800 | 42.55% | 11.19% | ||||
注1: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袁仲雪先生控制的企业,袁嵩先生为袁仲雪先生之子,杨德华女士为袁仲雪先生配偶。因此,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袁嵩先生、杨德华女士是袁仲雪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注2:上表中持股比例合计数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袁仲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若出现平仓风险,袁仲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3、袁仲雪先生控制的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