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_公司公告_宁波港: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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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7,046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82,04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18,205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63,844千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2025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1,963,844千元的3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583,6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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