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煤业(601001)_公司公告_晋控煤业:关于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拟继续将矿井委托运营的公告

时间:2008年1月4日

晋控煤业:关于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拟继续将矿井委托运营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

601001证券简称:晋控煤业公告编号:

2025-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拟继续将矿井

委托运营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或“色连煤矿”)拟继续将“色连一号矿井”委托运营。?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将对委托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将“色连一号矿井”的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整体委托给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永集团”)运营管理。色连煤矿与汇永集团签署矿井整体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合同。协议即将到期。

色连矿井采用委托运营模式期间,色连煤矿与汇永集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了矿井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降低了生产运

营成本,保证了矿井正常运营。现色连煤矿拟继续将色连一号矿井委托给汇永集团运营并续签相关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东胜区罕台镇色连村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及加工;煤炭洗选开采及加

工。矿业投资;矿山设备销售及租赁;投资咨询、矿业信息咨询

服务;煤炭销售及贸易;房屋租赁。

矿业公司股东情况: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

2、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鹿志发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煤矿建设管理;

煤矿生产管理;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汇永集团股东情况:北京永烨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北京英劲泰和科技发展公司持股15%、北京汇永国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

汇永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年度

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净利润
202338.8728.407.396.987.11
202441.3633.9610.1010.6911.46
2025.1-937.4034.614.433.663.8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本次交易类别为委托运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色连一号矿井。

(二)色连一号矿井基本情况矿业公司于2008年8月1日注册成立,配套建设相同规模选煤厂。矿业公司于2008年8月1日注册成立,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2019年9月7日取得竣工验收批复,2020年3完成生产要素公示。2022年9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

色连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复函》(内能煤运函〔2022〕1189号,同意色连一号煤矿生产能力由5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委托管理合同》主要内容矿业公司在确保股东资产所有权不变、产权关系不变、矿业公司主体责任不变、拥有对重大事项决策权不变的原则下,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整体委托汇永集团实施管理,并与汇永集团续签色连一号煤矿矿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双方:发包方为矿业公司,承包方为汇永集团

2、托管范围:矿业公司委托汇永集团对色连一号矿井井上、井下安全生产相关范围及区域内的全部资产、安全生产系统及乙方办公生活区域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含安装与回撤)、开拓掘进、工作面至溢流煤塔(含溢流煤塔)的煤流系统、辅助运输系统矿井“一通三防"系统(含地面主扇、制氮、灌浆)、供水系统、压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上下)、信息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地测、钻探、防治水、雨季三防、副井口管理和现场安全等管理工作。

3、托管方式:矿业公司委托汇永集团整体托管色连一号矿井。汇永集团对受矿业公司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色连一号矿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实施全权管理。矿业公司负责审批汇永集团提报的年度各项计划,并下达各项任务指标,汇永集团负责完成。

4、托管单价组成托管单价包括生产全过程中的材料、配件费用、托管范围内员工工资及福利附加费用、巷道掘进费用、皮带及管路安装费用、生产过

程中所有设备大中小修费用、日常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费用、托管范围内的设备检验费用、所有员工的培训费用、物业费用、车辆费用、税金、其它支出等。

5、专项基金提取办法及使用范围安全基金、新增资产、新增设备、大型备品备件(包括主通风系统电机,主运输系统电机、减速机)、用于矿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费用,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环境保护等环境治理基金,塌陷区治理及补偿费用均由矿业公司承担。汇永集团编制各类专项基金计划,经报矿业公司审批后执行,甲方有监管权。原则上专项基金最终使用额度不得超过规定的计提费用。

6、计划指标确定基础、托管单价双方协商议定安全托管标准,原煤产量、掘进计划、煤质等生产指标,机电管理基础指标。综合单价由综采、回采巷道掘进、开拓巷道掘进、新增大巷皮带安装及延伸、开拓巷道各类管路安装、设备大修六项费用组成,原煤托管单价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若后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计量、考核、结算及支付方式托管费用=原煤结算费用+回采巷道掘进费用+开拓巷道掘进费用+大巷皮带安装费用+开拓巷道管路安装费用+设备大修费用;上述各项费用为实际发生量(以业务部门验收单为依据)×单价,各单项分别结算;回采巷道掘进费用(含辅费)=回采巷道掘进单价×成巷进尺×

1.2;掘进巷道的进尺结算原则上以成巷进尺结算,成巷必须符合测算单价的设计图要求并连续成巷。

双方每月在5日前共同确认上月所有结算煤量、掘进进尺、皮带

安装、管路安装及大修费用,计算生产运营费用。矿业公司依据经过审批的费用支付报告,在汇永集团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矿业公司于次月内完成对汇永集团上月费用的支付结算。

8、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矿业公司拥有煤矿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煤矿经营权、拥有主体管理权,汇永集团对井上、井下托管范围内资产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前提下,双方对各自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

9、安全及管理在托管运营期间,汇永集团对托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出现重特大事故,按事故追查结果及责任划分,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10、托管期限生产运营托管期限初步定为三年。在托管期内,各项托管计划指标一年一定。依据下一年度的生产条件,双方协商、测定下一年度各项托管计划指标,双方签字后执行。

11、在托管期内,汇永集团不得将托管内容对外转包。

(二)该事项由色连煤矿负责委托运营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在维护色连煤矿利益的前提下,经与汇永沟通协商,对委托运营协议中包括不限于托管单价、托管期限等具体条款予以修订、补充、完善。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矿业公司将矿井委托运营,通过引进具有煤矿管理先进理念及成功范例且具备专业资质的团队,建立合作管理关系,采用先进管理模式和生产工艺,保证安全生产,实现效益最大化,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实施矿井委托运营模式后,矿业公司预计可大幅降低成本;矿井委托运营期间,通过煤炭销售可以保证现金流,实现银行贷款置换并逐年归还欠款;可以逐步改进、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拓展煤炭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交易履行的风险分析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风险

国家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出台相应的煤炭行业干预调控政策,将给矿业公司委托运营事项带来一定的政策性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矿业公司的业务经营。针对上述情况,交易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2、安全生产风险

为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矿业公司将分别与汇永集团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井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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