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997证券简称:开滦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02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万元 | 21,00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90,076.22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3.29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2026年1月19日,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C260114GR1323777”的《保证合同》,为迁安中化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一年的35,0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迁安中化公司股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按
49.82%的股比为其提供担保余额35,00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迁安中化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9.82%;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49.82%;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36%。 |
| 法定代表人 | 张玉国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3752420382P |
| 成立时间 | 2003年06月30日 |
| 注册地 | 河北省迁安市经济开发区松汀村西 |
| 注册资本 | 99,24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炼焦;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硫酸铵、硫 |
| 氰酸铵、初级煤化工产品制造;余热利用;五金产品、建材、矿山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建筑工程机械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脂、生铁、铁合金、铁精矿粉、球团铁矿、烧结铁矿、铁矿石、石灰石、石英石、白云石、炉料、膨润土、焦炭、焦粉、钢坯、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批发、零售;炼焦技术咨询与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82,078.86 | 396,017.31 | |
| 负债总额 | 289,742.75 | 307,614.64 | |
| 资产净额 | 92,336.11 | 88,402.67 | |
| 营业收入 | 441,690.93 | 692,418.47 | |
| 净利润 | 3,718.01 | -45,843.39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交行唐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35,000.00万元,为交行唐山分行与迁安中化公司在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迁安中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和首钢股份分别持有迁安中化公司49.82%的股权,公司与首钢股份同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迁安中化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8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130,200.00万元,剩余额度220,65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076.22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2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