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600989)_公司公告_宝丰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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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989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60,593,400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7,272,766,600股,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374,648元,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宝丰能源60098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爱军张中美
电话0951-55580310951-5558031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电子信箱bfny@baofengenergy.combfny@baofengenergy.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89,932,584,075.1189,566,217,563.17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705,952,710.3143,006,220,908.203.9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2,819,543,339.1516,897,138,289.6635.05
利润总额6,581,699,508.673,900,220,323.796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7,625,875.883,304,688,804.387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79,431,320.503,516,370,929.1758.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9,808,926.484,145,355,280.3792.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748.19增加4.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80.457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80.4573.33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3,0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652,614,211,270质押650,000,000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7.272,000,000,000质押250,000,000
党彦宝境内自然人7.53552,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76202,483,206-
胡亦对境内自然人0.7756,239,295-
张龙境内自然人0.6144,844,14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有法人0.5339,212,702-
阿布达比投资局境外法0.5137,554,97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国有法人0.4633,660,5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有法人0.3827,934,16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党彦宝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内蒙烯烃项目已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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