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6证券简称:浙文互联公告编号:临2025-059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姓名 | 项目组成员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中汇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 徐殷鹏 | 项目合伙人 | 2001年 | 1999年 | 2020年6月 | 2024年 | 超过10家 |
| 杨光照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5年 | 2011年 | 2021年1月 | 2024年 | 3家 |
| 许菊萍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2年 | 2000年 | 2002年5月 | 2024年 | 超过15家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徐殷鹏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徐殷鹏 | 2024年10月11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宁波证监局 | 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错误记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 2 | 徐殷鹏 | 2024年12月23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执行部 | 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错误记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3.独立性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敬业,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