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984证券简称:建设机械公告编号:2025-062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565,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7,043,925股的5.53%;本次办理股票质押的股份共计12,5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03%,占公司股份总数约1.00%;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的股份为12,5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03%,占公司股份总数约1.00%;本次质押和解除质押办理完成后,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4,4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91%,占公司股份总数约3.5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建设机械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5年11月7日向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州市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质押股份8,850,000股和3,690,000股用于办理融资业务,两项合计质押股份12,540,000股,质押期限均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5月4日。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资金用途 |
/
| 柴昭一 | 否 | 8,850,000 | 否 | 否 | 2025年11月7日 | 2026年5月4日 | 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0.70% | 12.72% | 办理融资业务 |
| 柴昭一 | 否 | 3,690,000 | 否 | 否 | 2025年11月7日 | 2026年5月4日 | 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0.29% | 5.30% | 办理融资业务 |
| 合计 | —— | 12,540,000 | —— | —— | —— | —— | —— | 1.00% | 18.03% | —— |
柴昭一先生本次股票质押,未被用作重大资产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柴昭一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5年11月7日将其质押于闫洪达用于办理融资业务的共计12,54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涉及的两笔部分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24年9月26日和2025年6月5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25年3月25日及2025年12月4日。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柴昭一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12,540,000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8.03%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00%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11月7日 |
|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 69,565,920 |
|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53%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44,460,000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3.91%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54% |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
/
三、累计股份质押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4,4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3.91%,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3.54%。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办理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