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600980)_公司公告_北矿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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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矿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限售股延长锁定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限售股概况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8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800万元。详见《北矿科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4,342,272股已于2022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9,288,006股。

相关股份的锁定期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限售期(月)

1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68,710 36 否2 张建飞 1,787,994 6 是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5,568 6 是

是否解除限售合计

4,342,272 - -

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行主体包含其管理的华夏基金-江铜增利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和华夏基金-中泰1号单—资产管理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一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二、限售股相关的承诺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1、本承诺方通过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并同意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2、本承诺方所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并同意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的,则本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承诺方所认购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5、若本承诺方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锁定期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承诺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限售股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三、限售股延长锁定期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15.66元/股的情形。根据前述承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取得的1,468,710股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即股份锁定期截止日由2025年9月8日变更为2026年3月8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股东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矿和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霆言三`王俊虎王小平

国泰海而产兰性石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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