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5-05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7,0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50,579,366.8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0,456.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7,648,909.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5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万元(含14,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截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 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注1] | 27,897.53 | 27,314.48 | 27,314.48 | 2,607.62 |
|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杨家渡村2400头父系养猪场建设项目 | 14,887.88 | 14,887.88 | 14,887.88 | 5.4 |
| 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注2] | 12,489.20 | 12,489.20 | 12,489.20 | 9,484.56 |
| 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注2] | 7,886.54 | 7,886.54 | 7,886.54 | 6,888.14 |
| 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 8,497.59 | 8,497.59 | 8,497.59 | 983.24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24,789.80 | 24,789.80 | 24,789.80 | 21,983.00 |
|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注3] | 77,134.51 | 77,134.51 | 56,899.40 | 60,946.33 |
| 合计 | 173,583.05 | 173,000.00 | 152,764.89 | 102,898.29 |
[注1]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6000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27,314.48万元,变更为用于“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
[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系“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鉴于当前生猪行业周期性调整及政策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亦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本次资金使用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规范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原定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产生任何影响。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符合监管要求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新五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