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3号)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365,38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76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29,9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95,579.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2,194,42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7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0)。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次注销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专户用途 | 账户状态 |
| 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78790180809021500 | 湖南新五丰存栏4.32万头母猪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鸿园支行 | 43050180423600000544 | 已注销 | |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蓉支行 | 43050175353600000583 | 存续 | |
| 公司 |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 | 82010100003024812 | 存续 | |
| 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 | 8111601013500550524 | 已注销 | |
| 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沙湾路支行 | 43050180423600001034 | 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本次注销 |
| 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沙湾路支行 | 43050180423600001033 | 宁远舜新屠宰冷链物流配送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存续 |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沙湾路支行(银行账号43050180423600001034)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