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_公司公告_恒源煤电: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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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分配金额以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含回购账户)为基数计算确定,在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79,070,257.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4,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1,221元(含税)。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分配金额以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含回购账户)为基数计算确定,在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1,755,996.11元,本

年度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不适用。本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0,001,221564,002,295.481,020,004,151.4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1,755,996.111,071,963,231.912,035,939,946.7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7,379,070,257.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884,007,667.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72,049,060.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884,007,667.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93.8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2025年分红预计数按照2025年末总股本数计算,具体分配金额以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含回购账户)为基数计算确定,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恒源煤电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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