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_公司公告_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

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非执行董事陈稼轩 先生,独立董事蔡晓慧女士、王怀芳先生与王帮俊先生五人组成,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了讨 论,提出了专业意见。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审议年报董事 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同意将上 述报告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公

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公 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选聘2025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方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 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专业性及勤勉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及评估。审计委员会与外 部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计划与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 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外部审计 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认真负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其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 作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监督并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与实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并督促

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理理念,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过程及管理流程 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有效防 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2025年,公司内部控 制环境持续优化,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内 控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 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 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依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各项监督、沟通及评

价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等的监督,继续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 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层、 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提 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杨林 陈稼轩蔡晓慧王怀芳王帮俊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