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凯先生、冯兴东先生、陈汉先生和2名非执行董事谢维青先生、石磊先生组成,其中朱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5年7月,因工作调整原因,谢维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不包括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其中3次为现场会议,3次为通讯表决。共审议议案21项,听取或审阅报
告5项,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2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 2025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关联人名单>的议案》《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会议要求不断提升审计实效,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 - |
| 2025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对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审计结果出具评估意见的议案(2024年下半年)》;审阅《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 - | - |
| 2025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半年度关联人名单>的议案》《关于对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审计结果出具评估意见的议案(2025年上半年)》;审阅《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 会议要求继续以ROE为导向,重点做好资本集约管理和财务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延续良好发展势头。 | - |
| 2025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三季度关联人名单>的议案》;审阅《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 - | - |
| 2025年12月17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A+H审计计划》《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 会议要求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推进工作,确保审计质量,有效保障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 |
| 注:2025年6月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书面审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2025年3月27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报告》,就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安排、财务报表整体变动、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和管理建议等事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与沟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披露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此外,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内还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各位委员均于同期签署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确认意见书。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致审计委员会汇报书》,就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分析。
2025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报《致审计委员会汇报书》,就重要审阅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分析。
2025年12月1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25年度A+H审计计划》,主要涉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内控审计重点、信息技术控制测试工作等内容。会议要求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推进工作,确保审计质量,有效保障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境外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合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认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A+H股外部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等相关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的协调
1.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经营重点以及高风险领域,持续扩大审计监督范围,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大数据运用,梳理审计制度规范,严格审计项目全流程管控,强化督促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探索构建“大问责”机制,打造审计管理闭环,有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同步审阅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6月、8月和10月,审计委员会还听取或书面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2.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于3月底、8月底和12月现场召开的年度、半年度和年底审计委员会上,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委员的提问及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深入讨论,切实有效促进公司及内外审机构的协调运作。
3.组织和监督检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提供担保、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公司与董高及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检查,于2025年4月29日、8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审计结果出具评估意见的议案(2024年下半年)》《关于对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审计结果出具评估意见的议案(2025年上半年)》,同意前述报告结论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基础上,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认为公司执行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主要涉及年度内控评价范围、评价主体与程序、评价工作重点及评价工作安排等内容。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和2025年10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由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025年10月至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按规定要求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监督职责;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情形。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授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审议通过了年度关联交易审计、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确认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三季度关联人名单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积极贡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