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600955)_公司公告_维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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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

全体参会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是因为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与预计存在差异具备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刘兴华巴树青殷鹏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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