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电(600936)_公司公告_广西广电: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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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电: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00936证券简称:广西广电公告编号:2025-069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冯坚先生、熊剑平先生、沈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经营范围、业务规模等发生了变化,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如下:

熊剑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易红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邓必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斌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宋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健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罗能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董事会秘书易红梅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罗能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综合唐健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有足够的认知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易红梅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罗能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71-2311535

传真:0771-2311979

电子信箱:btkjgf@126.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简历冯坚先生:196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冯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剑平先生:1979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曾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熊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涛女士:197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编委会委员,曾任南宁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临时主要负责人、南宁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主任。

沈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易红梅女士:1985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副部长(副主任)。易红梅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秘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易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必栋先生:197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智能交通事业部总经理、生产经营部部长。

邓必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斌清先生:1985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咨询检测事业部副总经理、道路工程研究院院长、贵州分公司负责人。

刘斌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建平先生:1980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事业部总经理、大桥设计院院长。

宋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健先生:197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外部董事,曾任广西北投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外部董事。

唐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能先生:199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法律事务部)业务主管,曾任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分析员。罗能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秘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罗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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