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_公司公告_华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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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5.0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5.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510100201965466L□不适用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5年9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本次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18,000.00005.01%17,973.70005.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5/09/17-2025/09/17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其他:____(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无
合计18,000.00005.01%17,973.70005.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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