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冯晓 | 独立董事 | 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 2025年11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 | 任职期满六年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冯晓女士自2019年10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与控制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冯晓女士于2025年10月24日任期满六年。
鉴于冯晓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冯晓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程序,完成独立董事
的选任工作。
冯晓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意见分歧,亦无其他需要向股东、债权人及交易所说明的事项。其任期届满离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
冯晓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冯晓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