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韩伟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租赁楼层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