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变更通知分别于2025年9月23日、9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黄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次级债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次级债券。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