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刘姿董事委托朱承军董事、蔡庸忠董事委托王永海董事、赵增海董事委托杜至刚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承军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蔡庸忠、关献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热运维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决策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阅通过《关于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该项报告审阅通过。
八、审阅通过《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该项报告审阅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