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600903)_公司公告_贵州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乌江能源)

时间:2025年9月8日

贵州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乌江能源)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贵州燃气股票代码:

600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区高科一号A栋9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吸收合并)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目录

...... 2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乌江能源集团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燃气/上市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能源集团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乌江能投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69%股权,因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00%股权被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吸收承继,因此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29.69%减少至0
本报告书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万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名称: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区高科一号A栋9楼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法定代表人:胡永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营业期限:2018年1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MA6HBFTJ4M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电力和电网(含储能、智能电网、分布式微网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能源技术研发、咨询和服务;油气资源的勘探、利用;天然气管网(含城镇燃气管网)的投资、运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充电桩、新能源汽车、配售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煤炭洗选、加工、销售;建材、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及零配件的生产经营;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投资、资本运营、股权管理;企业兼并重组;财务顾问;招投标;房屋租赁;餐饮业;酒类销售;国内外贸易;自营和代理国家禁止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乌江能源集团

50.999%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乌江能源集团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09,990.0050.9990%
2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371,300.0037.1300%
3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9,010.007.9010%
4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700.003.9700%
合计1,000,000.0010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组建贵州能源集团的工作安排,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永忠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黔府任〔2023〕9号),撤销乌江能源集团董事会、经理层班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乌江能源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总股本(万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方式
1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97.SH)365,619.81200,832,586股5.49%间接持股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22〕170号)文件精神,贵州省拟组建贵州能源集团,吸收合并乌江能源集团。贵州能源集团承继乌江能源集团所持乌江能投公司100.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权吸收合并。2022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22〕170号)批复组建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贵州能源集团吸收合并乌江能源集团工作原则,贵州能源集团承继乌江能源集团所持乌江能投公司股权。乌江能投公司持有贵州燃气341,394,483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69%,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能源集团通过乌江能投公司间接持有贵州燃气股份,乌江能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燃气股份为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乌江能投公司间接持有贵州燃气341,394,483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9.6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燃气股份,具体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贵州燃气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

29.69%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乌江能源集团营业执照;

(二)《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22〕170号);

(三)《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永忠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黔府任〔2023〕9号);

(四)《吸收合并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贵州燃气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股票代码600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因吸收合并导致权益变动(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341,394,483股持股比例:29.6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变动比例:29.6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8日方式:吸收合并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是√否□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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