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600888)_公司公告_新疆众和:国信证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

新疆众和:国信证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工作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募投项目相关工作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号),公司向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1,3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5,744,103.77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255,89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5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3,759,134.25元,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1,434,784.11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365,193,918.3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在2025年12月注销完毕)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2,005,154.19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1,248.33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5年11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24日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650501614150000033250已注销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9919000015102060已注销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6516510100130014065510已注销
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1082979297510已注销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508201880003793780已注销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516510100150030324490已注销
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4510602000150030686110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3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航公司”)、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荣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众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2025年6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8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达产后增加相应产业产品产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众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剩余)资金共计35,719.8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建设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通过向公司控股公司实缴出资的方式进行。

“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和“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已于2024年1月投入生产,“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已于2024年6月投入生产;“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已于2025年8月投入生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正在建设中。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12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7月24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42.6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718.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760.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6.0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投项目性质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生产建设36,210.0015,165.4915,165.491,456.8115,414.74249.25101.642025年8月2,509.55
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生产建设5,990.004,150.444,150.44201.854,192.9342.49101.022024年6月106.20
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生产建设20,800.0014,391.8414,391.84223.5814,493.57101.72100.712024年1月-813.79
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生产建设33,600.0027,131.4827,131.48460.4427,291.78160.30100.592024 年1月2,188.6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补流还贷40,900.0039,325.5939,325.59039,325.590100
合计137,500.00100,164.84100,164.842,342.69100,718.60553.76100.553,990.5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本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本报告期无

注1:报告期内,受三层法高纯铝市场需求下降,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成本上升,产品加工费(价格)下跌,未达到预计效益;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电极箔产品价格下降,并且由于所在园区提高废水处理标准,导致成本上升,产量降低,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7月24日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募投项目性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生产建设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35,760.7535,760.7535,800.7935,800.79100.11不适用--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6日
合计35,760.7535,760.7535,800.7935,800.79100.11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由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建设过程中控制成本支出,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众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剩余)资金共计35,719.8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建设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通过向公司控股公司实缴出资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25-032号)。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剩余)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379,430,878.25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0元,报告期内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为1,989,807.12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众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剩余)资金共计35,719.8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建设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通过向公司控股公司实缴出资的方式进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剩余)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六、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6URAA3B0012),发表意见为:“新疆众和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疆众和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