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此次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