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2 月至2024 年4 月、2024 年6 月至2024 年8 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3,483,80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根据公司前 期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 年内 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 序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于2026 年1 月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计划自2026 年2 月26 日至2026 年5 月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2,494,1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 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 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8 日披露的《关于已 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2026 年2 月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截至 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 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 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共减持已回 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 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 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183,6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101,219,494股
持股比例 4.5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1,219,494股
注
注: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53,483,803 股;为用于股权激励而回购 47,735,69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1 月28 日
减持数量 17,035,80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2 月26 日~2026 年2 月28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17,035,8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14.84~15.13元/股
减持总金额 255,174,676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
减持比例 0.76%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 84,183,694股
当前持股比例 3.7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 -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 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