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股份首次集中竞价减持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3,483,80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经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2,494,1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已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6年2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1,003.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成交总额为15,020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7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101,219,494股 |
| 持股比例 | 4.50%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1,219,494股注 |
注: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53,483,803股;为用于股权激励而回购47,735,691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已回购股份首次减持
| 股东名称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1月28日 |
| 减持数量 | 10,035,8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26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10,035,8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4.84~15.13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50,200,0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 |
| 减持比例 | 0.45%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 |
| 当前持股数量 | 91,183,694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4.05%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