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证券简称:妙可蓝多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8,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 | 63,00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含本次) | 120,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7.2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
月
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芝仕”“债务人”)与债权人在2025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5亿元。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审议额度内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海南新芝仕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宇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MA5U0WUH04 | ||
| 成立时间 | 2021年5月24日 | ||
| 注册地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创新大道云海吾乡西区11栋1101室 |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微小卫星科研试验(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89,833.75 | 127,023.35 | |
| 负债总额 | 179,024.19 | 115,990.32 | |
| 资产净额 | 10,809.56 | 11,033.03 | |
| 营业收入 | 134,791.98 | 146,845.35 | |
| 净利润 | -563.73 | 482.02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相关方甲方(保证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金额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五)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海南新芝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
票,弃权
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为1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7.2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同时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