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600879)_公司公告_航天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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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4 年1 月2 日,组织形 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 号1 号楼13 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是张先云。中证天通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

中证天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67 人和37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7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缨女士,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朝辉先生,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近三年签署了3 家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鞠录波先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近3 年签署过5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签字注 册会计师李朝辉受监督管理措施1 次,其他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管理制度

中证天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业务组、各分所等执业机构执 行统一的执业标准,遵守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 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 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 出具了专业报告。

2.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 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 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 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 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3.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证天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 处理实施办法》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 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 过程中,中证天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 意见分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证天通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 证天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 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 性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证天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 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证天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中证天通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 有效执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 年9 月29 日、2025 年10 月15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2025 年

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聘任中证天通为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 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9 月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2025 年度公 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证天通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 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相 关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年报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阅。在年审 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式督促 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于2026 年3 月20 日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年报审计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

3、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姜梁 张松岩 胡文华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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