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配售股份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2025-044号)。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