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同意选举刘晓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晓静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刘晓静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通辽梅花财务处处长、通辽梅花财务经理、职工监事等职,现为财务部资产管理处项目主管。
截至2025年12月29日,刘晓静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刘晓静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