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_公司公告_远东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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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科技大道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03,965,6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0.559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00,025,78399.64313,147,0000.2850792,9000.071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41,571,93291.34313,147,0006.9146792,9001.742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刘芳、董坤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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