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_公司公告_京城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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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JINGCHENGMACHINERYELECTRIC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及

(4)公司监事会同意第三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177.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共计177.4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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