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600858)_公司公告_银座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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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庆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孟庆春)

2025年度,作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部控制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发表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孟庆春,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山东济阳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省教学名师。曾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山东省高等学校社会超网络计算与决策模拟重点实验室主任、山东省高等学校数智管理与决策模拟文科实验室(A类)主任,兼任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次,股东会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列席股东会的次数
孟庆春14145005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召开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次、审计委员会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融资额度、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续租办公场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租赁经营场所物业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经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访谈等方式,就年报审计的重点、审计计划、审计重大事项等安排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解答投资者问询,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及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取公司经营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针对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并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参加公司部分门店实地调研,对不同业态门店以及引入的新业态项目进行了调研,通过与门店管理人员及运营团队深入交流,详细了解门店运营管理、数字化建设、会员体系运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新业态项目在提升顾客互动体验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并就供应链管理、消费场景创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确保我及时获取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我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公司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通信手段,为本人提供便利顺畅的履职渠道,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公司积极组织我们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证监局举办的相关培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租赁经营场所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企业)存在的采购货物、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客观公允,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均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和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为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与执行,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魏东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我们认为魏东海先生具有多年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相关人员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满足所聘任岗位职责需求,候选人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是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绩考核而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薪酬管理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为公司发展贡献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孟庆春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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