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肖海潮、刘大军、陈广才、何建平、邱旭阳、原诚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6)。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肖海潮,委员:王本哲、惠汝太、刘大军、陈广才、何建平、邱旭阳、原诚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大军先生提请,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黎明先生简历附后。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附件:黎明先生简历黎明,男,籍贯陕西略阳,1980年8月出生,2006年4月参加工作,201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辽宁省朝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电源学会消费电子与照明电源专业委员会。
2006.04--2009.08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四室设计师2009.08--2011.1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四室见习副主任
2011.11--2021.07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四室副主任2021.07--2025.08航天长峰航天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朝阳电源党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