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证券简称:四川长虹公告编号:临2025-08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 | 
| 本次担保金额 | 合计86,016.16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下同) | 485,186.41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469,243.77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00.22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 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公告中涉及的外币担保额度按2025年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2025年10月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
月
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境外人民币贷款保证合同》,为香港长虹在国开行四川省分行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本金为5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5年10月10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香港长虹在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美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5年10月23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香港分行”)签订了《GUARANTEE》,为香港长虹在东莞银行香港分行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上限为2,8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香港长虹的担保余额为399,170.25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485,186.4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9,112.56万元。
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不便,且均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因此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554,298.97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62号)、《四川长虹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4-064号)、《四川长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71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本公司持有香港长虹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茆海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成立时间 | 2005年5月24日 | 
| 注册地 | 中国香港 | 
| 注册资本 | 2亿港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出口贸易业务等 | ||
| 主要财务指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201,419,104.78 | 5,108,386,858.78 | |
| 负债总额 | 4,606,406,722.76 | 4,582,650,305.58 | |
| 资产净额 | 595,012,382.02 | 525,736,553.20 | |
| 营业收入 | 8,955,702,221.10 | 13,128,286,197.45 | |
| 净利润 | 215,223,275.76 | 102,091,703.05 | |
*
此财务数据为香港长虹单体财务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5年10月9日,公司与国开行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境外人民币贷款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债权人:国开行四川省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的贷款本金为52,000万元;
、保证范围:贷款本金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反担保情况:无。
(二)2025年10月10日,公司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3、债权人: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担保的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美元;
6、保证范围:主债务本金等;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
(三)2025年10月23日,公司与东莞银行香港分行签订了《GUARANTEE》,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债权人:东莞银行香港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债权本金上限为2,800万美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等;
7、担保期限: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69,24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22%,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86,2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0.9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