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9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截至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1-9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5年1-9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84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