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9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腾讯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8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职工监事朱雯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2025年12月8日,监事李大恒、职工监事朱雯杰分别向监事会提交《关于紧急召开公司临时监事会的书面申请》,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提请紧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并提请职工监事朱雯杰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50
2025年12月5日,第十二届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召开上海易连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撤销公司转让子公司上海界龙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文英商业表格和系统有限公司及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撤销公司股权交易诉讼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黄剑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鹏善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子禾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丽英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俞懿航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解除刘志刚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高超为监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刻制公司公章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外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业务的议案》等十四项议案。上述第三至十三项议案的名称及内容与2025年11月7日监事会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待审议议案基本一致。基于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待审议案已基本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审慎考虑,公司监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取消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已与提案人沟通,提案人没有回复。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