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30证券简称:香溢融通公告编号:
2025-03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
| 本次担保金额 | 3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85,977.11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777,353.54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万元) | 374,932.05 |
| 实际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73.0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鉴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前期签订的(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4)第0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经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担保业务开展,2025年
月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新签订了(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的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而形成的债务,以及原(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4)第0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尚未结清的债务及利息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在3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2025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2025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5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专项担保计划为年度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在担保额度
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2025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
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2025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融资金额及对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允许在香溢租赁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5,000万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海香溢典当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20,000万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4年
月
日)的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2.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比例61.0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1%。 | ||
| 法定代表人 | 胡秋华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6831251787 | ||
| 成立时间 | 2008年12月15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6-4-7号703室 | ||
| 办公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21楼 | ||
| 注册资本 | 叁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1,523.37 | 61,501.37 | |
| 负债总额 | 7,231.34 | 7,047.55 | |
| 资产净额 | 54,292.03 | 54,453.82 | |
| 资产负债率 | 11.75% | 11.46% | |
| 营业收入 | 91.49 | 1,542.40 | |
| 净利润 | -161.80 | 114.69 | |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债权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香溢担保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3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上述期间指债务发生时间。此外,原(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4)第0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尚未结清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也由本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保障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符合香溢担保日常经营所需和公司整体利益。香溢担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可以随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变化并及时作出经营调整;香溢担保近年来运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业务经营风险相对较低,公司承担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担保的其他股东未参与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担保351,833.54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85,977.1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425,52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88,954.9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77,353.54万元,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374,932.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6,662.23万元的173.05%,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担保额度。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