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600826)_公司公告_兰生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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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博成路850号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5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68,321,4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4.668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陈小宏董事长主持会议,大会审议了会议的所有议案,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候选董事1人,出席1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7,261,61799.7737824,8900.1761234,8960.050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841,01582.0400824,89013.9793234,8963.980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获得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郝红颖、沈静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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