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600803)_公司公告_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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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4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 位调整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9)。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目 前公司总股本计算,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095,785,107股变更为3,095,185,10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95,785,107元减少 至3,095,185,107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 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14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至11:00;14:00至17:00)

2、申报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

3、联系人:凌妍

4、联系电话:0316-2595599

5、电子邮箱:ir.ennng@enn.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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