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2026Z00199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邮编:100062电话:010-6708587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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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2026Z00199号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新奥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奥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奥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