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2013 年11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11 层1101 室, 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先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超30 年的证券业 务从业经验。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1,391 人,其中合伙人102 人,注册会计师4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32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已在董事会前按照《管理办法》 的要求,通过对《新奥股份2025 年年度审计服务项目应聘文件-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新奥股份选聘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评分表》的审查,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2025 年3 月26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 年5 月28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重大资 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结合2025 年度宏观经济环境、 天然气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了覆盖全面、科学合理且具备较强可 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同时衔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安排,制定了高效可行的工 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并根据计划顺利推进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其自身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 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计划审计范围与时间 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 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人力及其他 资源配备情况等均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及职业道 德规范,勤勉尽责、规范执业,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审计 工作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
特此报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