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0万股,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事项。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监事会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二)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 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新奥股份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三)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此外,公 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五)2025年4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72名激励对象共计 1,952.50万股。
(六)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八)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原因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6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注销。
(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共计60万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的回购价格为8.5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实际回购价格以办理回购注 销时打款价格为准。
回购价格(含限制性股票价款的利息)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times(1+ 办理回购注销打款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
款利率×办理回购注销打款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天)。从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办理回购注销打款之日(不含当 天),不满一年或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三年以上(含 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四)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以董事会召开日初步估算,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预计支付款项 5,233,907.25元。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0股。以公司2026年3月27日股份总数3,095,785,107股为基 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95,785,107股变更为3,095,185,107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4,058,400 -600,000 23,458,4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071,726,707 3,071,726,707
股份总数 3,095,785,107 -600,000 3,095,185,107
注: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新奥股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 注销、减资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 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