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建材(600801)_公司公告_华新建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时间:

华新建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含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5、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2月9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90元/股。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