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600800)_公司公告_渤海化学:关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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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化学:关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规则要求,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全国首批、天津市首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票据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多项会员资质。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30号

法定代表人:李杰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7H212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10316194XD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9341.48万元,占比39.34%;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700.16万元,占比7.70%;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700.16万元,占比7.70%;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7700.16万元,占比7.70%;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779.02万元,占比16.78%;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779.02万元,占比16.78%;天津渤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比4.00%。除此之外,5亿增资已得到天津金融监管局批复,正在履行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程序,变更完成后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

二、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三、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财务公司持续开展制度建设,在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的《财务公司制度汇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规范化管理,实时跟进法规进展,同步跟进金融资讯与集团制度的更新,并开拓了“建制铭规赋能致远”制度专栏,确保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具有完善性和可执行性。

二是在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包含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在内的统一风险管理体系;在确保面临的主要风险可以得到识别的基础上,该公司风险管理能够覆盖其各项管理、业务活动;该公司以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测体系和报告体系等体系性建设工作为框架,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财务公司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基于自身风险偏好,制定了风险管理策略,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采取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等单一或组合策略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

三是在日常风险监控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财务公司按照季度、月度以及自然日三个频度重点关注自身风险监控指标,具体关注的主要指标分别为,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比例、票据资产比、集团外负债总额、票据承兑余额、不良资产率、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投资比例等重要经营和监管指标。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三会一层治理体系,形成前中后台协作制衡的管理架构。多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指导下,该公司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合规引

领,建立了科学严谨的制度体系与持续稳健经营工作氛围。

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财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已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该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财务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定期对发展战略进行评估与审议,确保该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相适应;(3)审议该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4)审议应由董事会决定的该公司对外投资事项;(5)审议该公司重大股权变动、重组、合并、分立、解散等的方案;(6)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制度;(2)拟订总经理任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3)拟订总经理的考核、奖惩建议和薪酬分配方案;

(4)审议总经理拟订的副总经理考核、奖惩建议和薪酬分配方案;

(5)拟订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方案,职务消费及福利等制度;

(6)拟订与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拟订薪酬扣减、追索扣回等制度,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

(7)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8)审议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员工工资分配管理政策、激励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9)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10)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指导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2)提出聘请和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3)审核该公司的财

务信息、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并对其发表意见,且应考虑在该等财务信息中反映的任何重大或不寻常事项,以及适当考虑任何由公司会计及财务人员、内控负责人员或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事项;

(4)审查该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方面的设计或执行中存在的重大不足或缺陷,保证其健全性和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5)负责该公司的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监督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审计结果的整改和落实;(6)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告、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7)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监督该公司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的控制情况;(2)对该公司风险偏好、授信政策、各类风险管理政策、业务运营合法合规、风险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等;(3)制定该公司总体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政策;(4)规定用于该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结构和资源,并使之与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相兼容;(5)对该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结果进行认定;(6)对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监督、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7)定期听取经营层的风险管理报告,监控关键风险指标,对重大风险事项提出缓释的意见建议;(8)研究确定根据监管要求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9)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研究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程序、方法及管理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物色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初步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政治审查和德才表现考察,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建议;(3)对试用期满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察并向董事会提出考察意见;(4)根据业绩考核结果,

向董事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聘任或解聘的建议;(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金融部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财务公司信贷、同业等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业务开展计划;受理成员单位日常信贷需求并落实贷款三查;组织推动成员单位搭建集团司库体系建设;搭建同业业务渠道,开展同业准入和同业授信,办理同业拆借、同业投资、票据交易、跨境人民币以及外币等各类金融市场业务。

风险合规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控体系及数据治理体系建设;负责识别、计量、评估、监测、预警、控制或缓释财务公司全面风险。

计划财务部负责开展财务公司结算业务、资产管理、财务预算与决算工作、税务管理与税务筹划、资金头寸管理与安排、以及定价体系制定。

信息科技部负责财务公司科技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审查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实施;各项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财务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对外部技术和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和服务评审,组织做好外包管理工作;信息科技风险的排查评估和整改落实;以及各职能部门信息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持。

稽核审计部负责制定并完善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章程和管理制度;编制并落实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会计统计、信息系统、绩效薪酬、监管检查整改等领域的稽核检查和内部审计,并督促改善;负责对财务公司重点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做好财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推进“三会一层”的不断优化和完善;组织开展公司党务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安全管理等各项后勤管理工作。

2、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风险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公司金融部根据已开展的各项金融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监控机制。财务公司各职能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财务公司各项金融业务涉及的相关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集团财务运作实际需求,系统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资金账户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网上银行密钥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网银密钥操作规程》《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完备的业务制度及配套操作流程。在集团成员单位申请财务公司网银密钥的环节,通过清晰界定申请条件、审核标准、密钥发放与回收流程等操作规范,让每一步操作都有章可循。同时,针对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明确操作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控制标准,比如业务办理的权限划分、资料审核的具体要求等,从制度层面构建起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降低业务操作中的潜在

风险。

(2)操作风险防控,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在各项业务开展过程中,财务公司始终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合规操作贯穿于业务全流程。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对存款办理、资金结算、账户管理等进行严格把控。定期对成员单位的账户信息、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核对与监测,精准排查潜在风险点,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好成员单位、财务公司等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结算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科学设置岗位,形成了经办岗、复核岗和账户管理岗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各岗位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反馈并协同处理,全力保障资金结算的高效与安全。

财务公司制订了《结算业务内控操作手册》,对各项结算业务的标准流程、关键环节注意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所有结算业务均严格按照手册要求执行,从操作层面筑牢风险防线,有效杜绝操作风险。

2、信贷及同业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上位法,结合各类金融业务场景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敞口授信操作规程》《非敞口授信操作规程》《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承兑管理办法》《同业资金管理办法》《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准入管理办法》及《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财务公司通过制度的及时更新与制定,促进自身金融业务合规开展。

(2)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财务公司遵循审慎授信原则,将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信贷业务、同业业务均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对综合授信及信贷业务开展尽职调查,深入企业调研,从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市场状况、财务状况、在外融资情况等方面对成员单位进行全面详细了解和掌握,为贷款“三查”做好尽调;二是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重点关注客户

还款能力、现金流稳定性、担保覆盖充足性等核心指标,结合财务报表、经营数据及行业趋势进行多维度分析,严格执行分类标准。三是为弥补传统风险评价中财务数据、担保信息等静态指标的局限性,通过下厂实地调研,深入核查借款人真实经营状况及风险点,实地查看生产线运行、库存周转,了解企业战略规划、债务偿还安排,识别潜在经营恶化信号,提升信用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和精准性,落实风险穿透管理。

(3)市场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公司依照上位法修订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全面优化市场风险内涵、治理架构和管理流程,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对于投资的金融产品,实行限额管理,采取事前额度审批,设定投资限额来避免因利率波动较大带来的市场风险。三是设定止损点,一旦触发阈值,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止损。

3、内控与审计情况内控工作情况。财务公司以“全面覆盖、责任明确、有效制衡”为原则,进一步优化“三道防线”建设,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总法律顾问以及各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建立了以风险合规部为合规牵头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合规主体责任、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责任的“三道防线”。各部门、各线条通力协作,切实促进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的合规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合规管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确保合规工作覆盖全公司各个业务线条和工作岗位,实现合规管理扁平化、高效化的工作模式。稽核审计公司情况。一是财务公司建立了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稽核审计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二是财务公司稽核审计部2025上半年,依照《2025年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项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效,促进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4、信息系统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财务公司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用户和权限管理制度》《机房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等。按照国资委要求,财务公司牵头开展渤化集团司库系统建设项目,由化工行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软件开发商和监管当局认可的开发商进行开发,涵盖了该账户、预算、票据、结算、融资、应收应付、供应链金融等各管理模块。财务公司的核心系统具备完善的风险管控流程,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供了数据分析基础和决策支持。风险管控主要体现事前风险规避、事中风险审批、事后风险监控。该公司核心系统能够对其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等关键业务风险点提供管控支持。

财务公司风险控制贯穿在各部门、岗位、操作环节,对核心系统的职能权限、操作规程、网络安全和日志数据都有严格的控制,对操作环节、系统环节、决策环节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能够有效履职,确保了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现有风险管理政策较为健全,能够确定合理的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风险管理体系基本适应经营发展现状,能够涵盖各类风险类别。全年运行总体稳健,整体风险形势平稳可控。

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目前财务公司开展了存款、资金结算与收付、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银团流贷、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再贴现、同业拆借、回购业务以及固收类投资业务等业务种类。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1.56亿元,较去年同期57.45亿元增长14.11亿元,增幅24.55%;负债总额52.84亿元,较去年同期42.24亿元增长10.60亿元,增幅25.10%;所有者

权益总额18.72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423.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49.32%;实现利润总额5384.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50.79%。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52.51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41.8亿元增长25.63%;日均存款34.5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32.33亿元增长6.7%。自营贷款投放总规模为33.29亿元。

以上数据显示该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项经营和监管指标稳健向好。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序号监管指标原银保监会监控要求财务公司(2025年6月末)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原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8.5%35.65%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25%75.94%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80%49.39%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100%0.0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15%5.04%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300%10.1%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100%23.22%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10%1.28%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70%8.25%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20%0.12%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202.59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本公司作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要下属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是财务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针对即将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本公司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之规定经营,根据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规定,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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