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600791)_公司公告_京能置业: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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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履行担保责任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京能置业”)于2019年9月24日、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按股权比例向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间接股权比例15.84%为参股公司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宝珩”)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蓝光宝珩的其他股东方亦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2020年4月27日,蓝光宝珩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款项用于蓝光宝珩开发的天津市武清区梓桐苑项目建设,授信金额为100,000万元。由京能置业按照间接持股比例15.8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蓝光宝珩提供在建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5月9日,京能置业与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京能置业对《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因蓝光宝珩后续经营建设需求,对授信业务申请授信变更,延长业务期限,变更还款计划,同意按间接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范围内,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未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的15.84%,即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最终担保合同金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借款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金额为2851.36万元。

(二)承担担保责任的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光大银行出具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通知函》,光大银行根据《保证合同》约定,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清偿本金金额451.66万元,利息1.51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L6DH5C

成立时间:2019年4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要股东:天津蓝光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

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

天津京能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3%),系京能置业与天津蓝光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48%:52%,故蓝光宝珩经股权穿透后,京能置业持股比例为15.84%。

截至2025年9月30日,蓝光宝珩未经审计的资产为47291.27万元,负债为48511.53万元,营业收入为71843.82万元,净利润为亏损2248.39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以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履行本次担保责任后,无对外担保余额,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四、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形成对蓝光宝珩的应收债权,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但存在债权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以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将积极对相关债权进行追偿,争取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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