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目录
一、审计报告.........................................................................................1-3
二、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4-5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8-9
5、母公司资产负债表..............................................................10-11
6、母公司利润表............................................................................
7、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14-15
9、财务报表附注.......................................................................16-57
三、附件
1、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堂堂审字[2025]024号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尔曼)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达尔曼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达尔曼,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达尔曼)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达尔曼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达尔曼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达尔曼、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达尔曼治理层负责监督达尔曼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达尔曼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达尔曼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达尔曼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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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编制单位: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1.历史沿革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1993年
月
日经西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体改字(1993)95号]文批准,于1993年10月20日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385、
号文批准,公司于1996年
月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并于1996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5年
月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关于决定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上证上字[2005]18号),公司从2005年
月
日起终止上市。2005年
月
日公司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代办转让。2016年
月
日,根据本公司债权人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裁定受理本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2016年
月
日,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向西安中院提出申请,请求裁定确认截至债权申报期限届满日,截止公司破产申请受理之日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人会议核查、各债权人确认、债务人核对后的债权为:1、西安市新城区国家税务局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902,378.75元;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的普通债权
家,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1,573,846,182.35元;
、公司职工辛秀霞等职工债权共
笔,总额为人民币371,944.00元。2016年
月
日,西安中院裁定确认上述债权。后因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持有的普通债权15,727,101.42元,最终经裁定的普通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1,558,119,080.93元。2016年
月
日,西安中院裁定宣告公司重整。在西安中院的指导及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在重组方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16年12月29日,西安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自西安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个月,执行期限需延长的,根据西安中院批准的执行期限继续执行。
2017年6月19日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2017年12月28日。
2017年
月
日作出(2016)陕
民破
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2018年12月28日。2018年10月10日以达尔曼总股本286,639,440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7.90962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99,999,985股,转增股份已全部划转至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达尔曼总股本为1,086,639,425股。因达尔曼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中登公司依据西安中院送达的(2016)陕01民破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99,999,985股。冻结期限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2月28日。
2018年
月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
民破
号之八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根据《重整计划》所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组方经易集团应向达尔曼公司注入3亿元优质资产,将其持有的占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100%出资比例即9,773.043万人民币的出资额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变更到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下,2018年
月
日,达尔曼收到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2018年12月19日颁发的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表明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信息已完成变更手续,投资人(股权)变更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773.043万元,占比100%。2019年6月1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将重组方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占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出资比例即3200万人民币的出资额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变更到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于2019年
月
日完成。2019年4月23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九号民事裁定书,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期限至2019年8月28日;
2020年
月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
民破
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28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2021年
月
日。2021年12月28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十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及监督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2023年
月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
民破
号之二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达尔曼公司变更后的重整计划,并终止破产重整程序。
2023年12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六《民事裁定书》裁定:
破产重组计划已实施完毕,截止2023年
月
日已清偿职工债权组债权
37.1944万元和小额债权组债权
21.30万元及税务债权组债权290.237875万元,已向管理人支付普通债权组债权1,557.91万元供其提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关于对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期偿还税务债权的回复》计划于2024至2027年分年均额偿还税务债权组债权1,100.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8663.9425万人民币。
2.基本情况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00294239534G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彭钢。住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辰二路孵化器大楼一号楼10806室。经营范围: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包装礼品盒、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加工、销售;现代陶瓷材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花卉种植,非专项审批的农副产品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分支机构旅游度假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专项审批)、矿产品销售;纯净水的生产、销售(由分支机构经营);黄金饰品的零售;分机构经营;分支机构经营:
住宿、餐饮、娱乐;黄金制品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国家专控专项审批除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月
日批准报出。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截至报告年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三)营业期间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
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
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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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
| 其他应收款——其他组合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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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2)应收款项——子公司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 账龄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10.00 | 10.00 |
| 1至2年 | 30.00 | 30.00 |
| 2至3年 | 50.00 | 50.00 |
| 3至4年 | 80.00 | 80.00 |
| 4至5年 | 100.00 | 10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合同成本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
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三)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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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40 | 3-5 | 2.38-4.85 |
| 机械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20 | 5-10 | 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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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类别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40 | 3-5 | 2.38-4.85 |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10 | 9-19.40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六)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八)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为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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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 软件 | 10 |
| 非专利技术 | 10 |
| 土地 | 20-70 |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
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对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职工薪酬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
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二十二)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商业折扣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公司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四)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产品内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针对应用商客户,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已取得对方签收凭证;(2)针对非应用商客户,无需安装验收的,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已取得客户签收凭证。
(二十五)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六)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八)租赁
1.租赁的识别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2)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
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见“附注三、(十六)”和“附注三、(二十一)”。
(4)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其他租赁变更,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十九)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的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母公司;
2.子公司;3.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6.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与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9.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1.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也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12.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13.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4.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1、3和11项情形之一的企业;15.在过去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月内,存在上述第
、
项情形之一的个人;
16.由上述第9、12和14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除上述列示的本公司的关联方之外,下列各方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与本公司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三十)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1)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
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2)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3)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未来可使用寿命、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做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等的预测。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估计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
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商誉估计的减值准备在决定商誉是否要减值时,需要估计商誉分摊至现金产出单元后的使用价值。商誉按使用价值的计算需要本公司估计通过现金产出单元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和适当的贴现率以计算现值。该预测是管理层根据过往经验及对市场发展之预测来估计。
(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其中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规定。执行解释第15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可比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可比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税项
1、主要税项及其税率
第
页税目
| 税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费)率 | 备注 |
| 增值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3%、5%、6%、9%、13%、16% | |
| 消费税 | 对零售的K金首饰按销售额的5%计缴消费税 | 5%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 | 5%、7% |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 | 3%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 | 2% |
第
页房产税
| 房产税 | 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 |
| 土地使用税 | 按应纳税土地面积30元/平方米计缴。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第二条,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享有黄金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享有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优惠。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成份产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5]125号,本公司自2012年7月1日起享有出口企业出口含金(包括黄金和铂金)成份的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披露项目(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除非特别指出,“期末”指2024年
月
日,“期初”指2024年
月
日,“本期”指2024年度,“上期”指2022年度。
(一)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653,350.61 | 621.29 |
| 银行存款 | 1,062,552.98 | 996,041.88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 合计 | 1,715,903.59 | 996,663.17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3,810,000.00元,为银行承兑保证金。
(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分类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5,759.21 | 100.00 | 335,759.21 | 100.00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 | - | - |
| 应收特殊的交易对象组合 | - | - | - | - | - |
| 合计 | 335,759.21 | 100.00 | 335,759.21 | 100.00 | - |
续:
第
页
类别
| 类别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5,759.21 | 100.00 | 335,759.21 | 100.00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 | - | - |
| 应收特殊的交易对象组合 | - | - | - | - | - |
| 合计 | 335,759.21 | 100.00 | 335,759.21 | 100.00 | - |
(1)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西安黄金公司 | 7,650.81 | 100.00 | 7,650.81 | 无回收可能性 |
| 昆明柏联百盛购物中心 | 312,000.00 | 100.00 | 312,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 深圳市丹佛工贸公司 | 4,000.00 | 100.00 | 4,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 大连天河百盛购物中心 | 12,108.40 | 100.00 | 12,108.40 | 无回收可能性 |
| 合计 | 335,759.21 | 100.00 | 335,759.2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应收账款主要明细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 昆明柏联百盛购物中心 | 非关联方 | 货款 | 312,000.00 | 312,000.00 | 5年以上 | 92.92 |
| 大连天河百盛购物中心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2,108.40 | 12,108.40 | 5年以上 | 3.61 |
| 西安黄金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7,650.81 | 7,650.81 | 5年以上 | 2.28 |
| 深圳市丹佛工贸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4,000.00 | 4,000.00 | 5年以上 | 1.19 |
| 合计 | - | - | 335,759.21 | 335,759.21 | - | 100.00 |
、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5,759.21 | - | - | - | - | 335,759.21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 | - | - | - |
| 应收特殊的交易对象组合 | - | - | - | - | - | - |
| 合计 | 335,759.21 | - | - | - | - | 335,759.21 |
(三)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第
页账龄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 | - | 7,792,066.00 | 100.00 |
| 1至2年 | - | - | - | - |
| 2至3年 | -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合计 | - | - | 7,792,066.00 | 100.00 |
(四)其他应收款
| 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14,816,750.80 | 219,550,822.36 |
| 减:坏账准备 | 213,942,127.09 | 214,035,074.48 |
| 合计 | 874,623.71 | 5,515,747.88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893,334.68 | 5,507,777.88 |
| 1至2年 | 8,800.00 | - |
| 2至3年 | - | - |
| 3至4年 | 100.00 | - |
| 4至5年 | 23,834.33 | - |
| 5年以上 | 213,890,681.79 | 214,043,044.48 |
| 小计 | 214,816,750.80 | 219,550,822.36 |
| 减:坏账准备 | 213,942,127.09 | 214,035,074.48 |
| 合计 | 874,623.71 | 5,515,747.88 |
(2)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年初余额 | 214,035,074.48 | - | - | 214,035,074.48 |
| 本年计提 | - | - | - | - |
| 本年转回 | 92,947.39 | - | - | 92,947.39 |
| 年末余额 | 213,942,127.09 | - | - | 213,942,127.09 |
(五)存货
第
页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70,165,000.00 | 17,232,846.16 | 152,932,153.84 | 145,400,000.00 | 505,412.00 | 144,894,588.00 |
| 库存商品 | 161,609,265.66 | 29,467,806.84 | 132,141,458.82 | 160,066,441.57 | 10,390,169.00 | 149,676,272.57 |
| 合计 | 331,774,265.66 | 46,700,653.00 | 285,073,612.66 | 305,466,441.57 | 10,895,581.00 | 294,570,860.57 |
(六)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 | 15,503.16 |
| 合计 | - | 15,503.16 |
(七)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1,127,166.73 | 131,127,166.73 | - | 131,127,166.73 | 131,127,166.73 |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 - | - |
| 合计 | 131,127,166.73 | 131,127,166.73 | - | 131,127,166.73 | 131,127,166.73 | - |
(2)对子公司投资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西安达尔曼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75,127,166.73 | - | - | 75,127,166.73 | - | 75,127,166.73 |
| 西安达尔曼房地产开发公司 | 28,500,000.00 | - | - | 28,500,000.00 | - | 28,500,000.00 |
| 西安达尔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 | - | 9,000,000.00 | - | 9,000,000.00 |
| 深圳达尔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 | - | 8,500,000.00 | - | 8,500,000.00 |
| 合计 | 131,127,166.73 | - | - | 131,127,166.73 | - | 131,127,166.73 |
(八)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
| 项目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家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51,600.00 | 148,908.00 | 43,252.00 | 543,76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3,190.00 | - | 13,190.00 |
| (1)购置 | - | 13,190.00 | - | 13,19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51,600.00 | 162,098.00 | 43,252.00 | 556,950.00 |
第
页
二、累计折旧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331,726.90 | 134,724.26 | 42,399.11 | 508,850.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088.42 | - | 2,088.42 |
| (1)计提 | - | 2,088.42 | - | 2,088.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31,726.90 | 136,812.68 | 42,399.11 | 510,938.69 |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19,873.10 | 12,873.74 | 443.00 | 33,189.84 |
| 2、期末余额 | 19,873.10 | 12,873.74 | 443.00 | 33,189.84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 12,411.58 | 409.89 | 12,821.4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 | 1,310.00 | 409.89 | 1,719.89 |
②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③期末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④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⑤期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清理:无。
(九)长期待摊费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 租赁费及装修费等 | 36,191.50 | 136,805.42 | 132,679.50 | - | 40,317.42 |
| 合计 | 36,191.50 | 136,805.42 | 132,679.50 | - | 40,317.42 |
(十)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货款 | 6,388,090.59 | 6,177,190.50 |
| 破产重整债务 | 90,458.15 | 90,458.15 |
| 合计 | 6,478,548.74 | 6,267,648.65 |
(十一)预收账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破产重整债务 | 7,766.73 | 7,766.73 |
| 合同负债 | - | 14,000,000.00 |
| 合计 | 7,766.73 | 14,007,766.73 |
(十二)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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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578.04 | 261,682.65 | 279,569.41 | 55,691.28 |
| 合计 | 73,578.04 | 261,682.65 | 279,569.41 | 55,691.28 |
(十三)应交税费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企业所得税 | 363,458.06 | 43,383.09 |
| 个人所得税 | 213.84 | 101.72 |
| 增值税 | 9,270,854.03 | 11,008,706.4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550.40 | 609.45 |
| 教育费附加 | 30,664.46 | 261.19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442.97 | 174.13 |
| 印花税 | 1,208.36 | 75,000.00 |
| 合计 | 9,758,392.12 | 11,128,236.04 |
(十四)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156,921.86 | 156,921.86 |
| 其他应付款 | 34,259,935.52 | 7,561,521.57 |
| 合计 | 34,416,857.38 | 7,718,443.43 |
、应付利息:无。
2、应付股利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156,921.86 | 156,921.86 |
| 合计 | 156,921.86 | 156,921.86 |
3、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金 | 609,119.00 | 300,000.00 |
| 往来款 | 26,808,386.50 | 188,208.88 |
| 押金、备用金 | 6,842,430.02 | 7,073,312.69 |
| 合计 | 34,259,935.52 | 7,561,521.57 |
(十五)预计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对外提供担保 | 1,301,373.74 | 1,301,373.74 | 注(1) |
| 未决诉讼 | 68,080.04 | 68,080.04 | 注(2) |
| 合计 | 1,369,453.78 | 1,369,453.78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可能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如下:
第
页
借款方名称
| 借款方名称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金额 | 可能承担的责任 | 备注 |
| 云南省昆明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 西安伟立投资有限公司 | 78,400,534.00 | 78,400,534.00 | ① |
|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华富支行 | 深圳市北大中基科技有限公司 | 51,736,840.63 | 51,736,840.63 | 被担保单位已经破产 |
①西安伟立投资有限公司与昆明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借款案件,2005年4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云高民二初字第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西安伟立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河南亚能天元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集天元电力有限公司的财产,限额人民币78,400,534.00元,预计西安伟立投资有限公司可能无偿还能力,公司对其担保可能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一《民事裁定书》,批准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按照1%的比例进行清偿。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民事诉讼包括本公司与深圳先导新材料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所预计承担的负债金额。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一《民事裁定书》,批准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按照1%的比例进行清偿。
(十六)股本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086,639,425.00 | 1,086,639,425.00 | |||||
(十七)资本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公积 | 291,136,629.22 | 2,964,066.66 | - | 294,100,695.88 |
| 合计 | 291,136,629.22 | 2,964,066.66 | - | 294,100,695.88 |
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一《民事裁定书》,批准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按照1%的比例进行清偿。其中:大额债权23,942,088.99元作价239,400.59元。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六《民事裁定书》裁定:破产重组计划已实施完毕,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清偿职工债权组债权37.1944万元和小额债权组债权21.30万元及税务债权组债权290.237875万元,税务债权组债权1,100.00万元和普通债权组债权1,557.91万元均未清偿。2023年12月29日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八)盈余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87,312,178.47 | - | - | 87,312,178.47 |
| 合计 | 87,312,178.47 | - | - | 87,312,178.47 |
(十九)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96,863,673.85 | -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第
页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96,863,673.85 | -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507,328.53 |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10.0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32,371,002.38 | - |
(二十)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9,089,377.48 | 6,645,111.98 | 161,827,860.30 | 159,253,481.52 |
| 其他业务 | - | - | 39,432,220.98 | 36,026,535.40 |
| 合计 | 9,089,377.48 | 6,645,111.98 | 201,260,081.28 | 195,280,016.92 |
(二十一)、税金及附加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印花税 | 82,160.25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550.40 | 52,300.82 |
| 教育费附加 | 30,664.46 | 37,357.7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442.97 | - |
| 合计 | 204,818.08 | 89,658.55 |
(二十二)销售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广告宣传费 | 42,000.00 | - |
| 检验费 | 4,759.00 | - |
| 工资、福利及社保 | - | 999,179.69 |
| 福利费 | - | 150.00 |
| 社会保险费 | - | 290,905.01 |
| 工会经费 | - | 11,487.58 |
| 邮寄费 | - | 11,196.98 |
| 差旅费 | - | 9,960.45 |
| 办公费 | - | 1,878.15 |
| 运保费 | - | 17,407.76 |
| 业务招待费 | - | 14,210.84 |
| 业务代理费 | - | 916,384.00 |
| 交易费 | - | 16,496.36 |
| 车辆费、交通费 | - | 17,402.72 |
| K金首饰业务中心 | - | 1,048.11 |
| 包装费 | - | 375.00 |
| 软件服务费 | - | 4,770.00 |
第
页代理销售手续费
| 代理销售手续费 | - | 53,205.67 |
| 促销费 | - | 1,199.00 |
| 服务费 | - | 68,803.60 |
| 网络费 | - | 80,447.06 |
| 代理销售手续费抵减 | - | 5,938.87 |
| 住房公积 | - | 8,640.00 |
| 装修费用摊销 | - | 38,050.92 |
| 无形资产摊销 | - | 9,379.53 |
| 合计 | 46,759.00 | 2,578,517.30 |
(二十三)管理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565,854.73 | 1,506,754.36 |
| 办公费 | 7,829.68 | 47,307.51 |
| 审计、律师服务费 | - | 6,000.00 |
| 差旅费 | 27,003.14 | 81,886.58 |
| 业务招待费 | 40,344.20 | 76,967.60 |
| 折旧、摊销费 | 4,758.33 | 359,323.56 |
| 交通费、邮电通讯费 | 3,941.20 | 92,215.97 |
| 保险费 | - | 28,043.56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 1,873.38 |
| 其他 | 20,906.22 | - |
| 监管费 | - | 202,240.59 |
| 破产重组 | - | 1,468,142.94 |
| 租赁费、物业费 | 206,280.95 | 183,250.80 |
| 咨询服务费 | 15,804.00 | 9,323.00 |
| 邮寄费 | - | 14,641.85 |
| 水电费 | 9,808.57 | 84,293.00 |
| 印花税 | - | 92,981.00 |
| 房产税 | - | 152,616.00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2,953.05 |
| 维修保养费 | - | 19,417.02 |
| 商标注册费 | - | 6,000.00 |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724,045.56 | - |
| 合计 | 1,626,576.58 | 4,436,231.77 |
(二十四)财务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 | 2,056,302.53 |
| 减:利息收入 | 1,258.01 | 135,694.04 |
第
页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汇兑损益 | - | -132.26 |
| 手续费及其他 | 2,228.72 | 10,979.52 |
| 合计 | 970.71 | 1,931,455.75 |
(二十五)其他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 | 1,485.81 |
| 合计 | - | 1,485.81 |
(二十六)投资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72,053.02 |
| 合计 | - | -72,053.02 |
(二十七)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坏账损失 | 92,947.39 | -23,065.67 |
| 合计 | 92,947.39 | -23,065.67 |
(二十八)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存货跌价损失 | -35,805,072.00 | -10,895,581.00 |
| 合计 | -35,805,072.00 | -10,895,581.00 |
(二十九)营业外收入
| 项目 | 发生额 |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其他 | 3,164.06 | 30,599.10 | 3,164.06 | 30,599.10 |
| 合计 | 3,164.06 | 30,599.10 | 3,164.06 | 30,599.10 |
(三十)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发生额 |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罚款支出 | 51.05 | 7,070.35 | 51.05 | 7,070.35 |
| 其他 | - | 18,385.40 | - | 18,385.40 |
| 合计 | 51.05 | 25,455.75 | 51.05 | 25,455.75 |
(三十一)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明细
第
页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3,458.06 | 43,383.09 |
| 合计 | 363,458.06 | 43,383.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35,143,870.47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785,967.62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4,047.18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145,378.50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 |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 |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
| 其他 | - |
| 所得税费用 | 363,458.06 |
(三十二)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存款利息收入 | 1,258.01 | 135,694.04 |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3,164.06 | - |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24,745,722.63 | 421,298,574.20 |
| 合计 | 24,750,144.70 | 421,434,268.24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经营租赁支出 | 178,735.95 | - |
| 费用性支出 | 923,986.57 | - |
| 手续费支出 | 2,228.72 | - |
| 罚款支出 | 51.05 | 25,455.75 |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6,447,077.90 | 12,986,268.68 |
| 合计 | 7,552,080.19 | 13,011,724.43 |
(三十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第
页
补充资料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507,328.53 | -14,222,319.29 |
| 加: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 - | 139,066.66 |
| 信用损失准备 | -92,947.39 | -23,194.27 |
| 资产减值损失 | 35,805,072.00 | 10,895,581.00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88.42 | -7,399,371.93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69.91 | -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2,679.50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 | 25,455.7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 - |
| 财务费用 | - | 1,719,458.68 |
| 投资损失 | - | 72,053.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 | -37,350.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 - |
| 存货的减少 | 6,361,728.91 | -265,561,324.47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12,541,640.72 | 495,622,666.80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18,322,969.64 | -68,160,089.02 |
| 其他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633.90 | 153,070,632.43 |
|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1,715,903.59 | 996,663.17 |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996,663.17 | 1,775,919.71 |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19,240.42 | -779,256.54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715,903.59 | 996,663.17 |
| 其中:库存现金 | 653,350.61 | 621.2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62,552.98 | 996,041.88 |
第
页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5,903.59 | 996,663.17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三十四)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期末无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处置子公司本期无处置子公司。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深圳市粤泰盛世珠宝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批发、零售和贸易 | 100.000 | - | 破产重整 |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蛟湖公司大院6层601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1200.00 | 100.00 | 100.00 |
2、本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第
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 鲁大林 | 最终控制人 |
| 兰立涛 | 母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5% |
| 深圳市华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与子公司同一注册地址 |
| 刘芝花 | 子公司法人 |
| 杜丽红 | 子公司法人近亲属 |
| 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第二大股东兰立涛控制的企业 |
|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金条采购 | - | 962,559.50 |
| 合计 | - | 962,559.50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白银销售 | 530,847.59 | 627,708.60 |
| 合计 | 530,847.59 | 627,708.60 |
、关联担保情况
本期无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方资金拆借
本期无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96,000.00 | 96,000.00 |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应收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刘芝花 | 618,154.68 | - | 1,909,015.88 | - |
第
页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 - | - | 2,850,000.00 | - |
| 其他应收款 | 鲁大林 | - | - | 650,762.00 | - |
| 合计 | 618,154.68 | - | 5,409,777.88 |
(2)关联方应付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962,559.50 | 962,559.50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 4,203,000.00 | -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 | 1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兰立涛 | - | 188,208.88 |
| 合计 | 5,165,559.50 | 1,300,768.38 |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本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债务重组2023年12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六《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达尔曼股份恢复正常经营。
(二)重要资产转让和置换本期无重要资产转让和置换。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本期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十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其他应收款
| 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14,028,416.12 | 214,043,044.48 |
第
页减:坏账准备
| 减:坏账准备 | 213,927,736.12 | 214,035,074.48 |
| 合计 | 100,680.00 | 7,970.00 |
1、、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05,000.00 | - |
| 1至2年 | 8,800.00 | - |
| 2至3年 | - | - |
| 3至4年 | 100.00 | - |
| 4至5年 | 23,834.33 | - |
| 5年以上 | 213,890,681.79 | 214,043,044.48 |
| 小计 | 214,028,416.12 | 214,043,044.48 |
| 减:坏账准备 | 213,927,736.12 | 214,035,074.48 |
| 合计 | 100,680.00 | 7,970.00 |
(
)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年初余额 | 214,035,074.48 | - | - | 214,035,074.48 |
| 本年计提 | - | - | - | - |
| 本年转回 | 107,338.36 | - | - | 107,338.36 |
| 年末余额 | 213,927,736.12 | - | - | 213,927,736.12 |
(二)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 - | - |
| 合计 |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
)对子公司投资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深圳粤泰盛世珠宝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0 | - | - |
| 合计 | 30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0 | - | - |
十三、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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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13.01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3,113.01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65.49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347.52 | - |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0.03 | -0.0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0.03 | -0.03 |
说明: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和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数,故未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