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周峻、陈先成依法回避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薪酬情况如下:
| 姓名 |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2025年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税前)(万元) |
| 周峻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146.75 |
| 陈先友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134.06 |
| 周齐齐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130.86 |
| 陆勤四 | 营销总监 | 119.40 |
| 张应权 | 总经理助理 | 112.07 |
| 陈先成 |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 81.93 |
| 李道亮 | 总经理助理 | 81.18 |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价情况相结合,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将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向股东会报告并说明情况。
三、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个人绩效评价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